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19日讯 “想办理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近日,有网友致电青岛日报舆论监督热线咨询。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2月28日前,经适房房主可持3项材料办理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
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是我市2020年推出的一项惠民政策。根据《关于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有关事宜的通知》,经适房购房人可通过补缴土地收益价款取得完全产权,住房性质由经济适用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据了解,该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已有近万户家庭成功申请了经适房完全产权。
按政策规定,今年3月份起,我市将对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适房价格重新评估。在此之前,市民可以持经适房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申请表3项材料到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南区巫峡路9-11号)21-22号窗口办理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
“经适房如果存在抵押情况,申请人还需提供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证明。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如有改名、改身份证号的情况,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经适房产权人如需了解房屋价格,可以下载“爱山东青e办”APP,通过“住房保障”模块查询。(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