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4日讯 本想买一辆二手车用于代步,谁知千挑万选买来的车不仅“被做过手脚”,还隐瞒了“黑历史”。针对欺诈行为,平度法院判决二手车经营者不仅退还购车款,还须按照购车款的三倍金额赔偿。
基本案情:
原告孙某与被告某汽车商行、陆某于2022年2月8日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协议》,原告以7.3万元的价格购买轿车一辆。于当日付款并完成车辆交付。车辆交付时,里程表显示该车辆行驶里程数为98000公里。2022年2月10日,原告在办理车辆过户时,发现该车辆发动机曾被更换。后原告在4S店保养车辆时,维修保养记录中显示,该车的里程数早在2020年3月29日就达到了130210公里,远远高于交付车辆时的98000公里,显然该车里程数曾被刻意修改。不仅如此,原告还发现,二被告一直隐瞒了该车曾发生多次交通事故的事实。孙某起诉至平度法院,要求撤销与二被告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协议》,返还购车款并给予三倍赔偿。
法院判决:
平度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撤销原告孙某与被告某汽车商行、陆某于2022年2月8日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协议》;二被告某汽车商行、陆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购车款7.3万元,并赔偿原告三倍购车款即21.9万元;原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被告某汽车商行、陆某返还所购买的轿车。
某汽车商行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诚信交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二手车买卖中出现的隐瞒车辆真实情况、利用信息不对称肆意加价、“出门不认账”等情况,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作为经营者,应自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诚信经营。作为消费者,应在购买前对车辆的状况进行充分检查,如发现车况与约定的不符,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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