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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青岛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全面启动,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2020-10-28 14:53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8日讯  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今天,青岛市医保局举行发布会,介绍青岛市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及疫情防控各项医疗保障措施,以积极应对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出现的新情况,给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缴费和各项经办服务。

据介绍,2021年度青岛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仍然执行一档居民462元、二档居民(含少年儿童)395元、大学生15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这是自2015年我市医保城乡统筹连续6年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以来,第一次暂维持上年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同时,2021年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每人增加30元。这样,青岛市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一档居民每人每年790元、二档居民(含少年儿童)及大学生每人每年710元,继续保持山东省内最高财政补助水平。为方便参保人,缴费渠道也按不同类别分别设定,并针对不同群体开通了便利化渠道参保缴费。与此同时,从今年起,我市职工参保人可以用个人账户的卡金余额,为本人、子女、配偶、本人父母、配偶父母缴纳青岛市居民医疗保险费,这项举措能够有效扩大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进一步发挥家庭共济的作用。

据了解,我市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居民错过集中缴费期,2021年度居民医保缴费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市医保局提醒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及时缴纳医保费,避免因缴费不及时影响2021年的医保待遇。(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李勋祥)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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