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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0元!莱西这种“普通白菜”不普通,抽样检出农残超标

2020-10-30 18:37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30日讯 今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今年第43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莱西市三山岛海鲜酒楼售卖的“普通白菜”(小白菜),经抽样检验,农药残留超标,判定为不合格,最终被罚款5000元。

检验结果显示,普通白菜中阿维菌素(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26mg/kg)、啶虫脒(标准指标≤1mg/kg,实测值2.5mg/kg)项目超标。

经查,莱西市三山岛海鲜酒楼属于大型餐馆。该酒楼出具了送货单一张,该送货单无供货方的完整的签字(盖章)、名称、联系方式信息。执法人员对莱西市三山岛海鲜酒楼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责令莱西市三山岛海鲜酒楼在收到通知书之后两日内提供该批检验不合格的普通白菜(小白菜)的供货方资质、证件、进货查验记录、合格证明文件、进货单据。莱西市三山岛海鲜酒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出相关的进货查验证明。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并且未履行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系违法行为。

当事人作为餐饮服务单位,在购进食品原料时把关不严,未尽到索取供货方资质证件以及产品合格证的义务,导致市场上不合格的食品原料进入餐饮服务环节,并且其购进后也无其他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比如自检等措施来保障其采购的食品安全。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起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5000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春晓)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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