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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饮酒,酒后不驾车!今晚,全省公安交警统一行动查酒驾

2020-10-30 21:00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30日讯 每逢周五倍开心,朋友相约怎能不多喝几杯?可是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观海新闻记者从山东交警部门了解到,10月30日为全国夜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日,全国交警统一上路,开展以“开车不饮酒、酒后不驾车”为主题的集中行动。

全力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10月30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视频推进会,通报全省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分析形势问题,就深入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集中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进行动员部署。

当前已进入秋冬季节,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量大,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肇事风险突出;非法营运、黑校车接送学生和面包车超员问题增加;农村地区货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超载易多发;同时,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频发,特别是团雾、冰雪天气极易引发连环相撞事故,全省“减量控大”工作面临严峻复杂挑战。

根据部署,10月30日为全国夜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日,全国交警统一上路,开展以“开车不饮酒、酒后不驾车”为主题的集中行动。交警部门提醒,不要轻易尝试“酒驾”的滋味,也不要在“酒驾”的边缘试探,一旦被查涉酒驾驶,付出的代价远远超乎你的想象。

饮酒驾驶

——标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酒精含量<80mg/100ml

——处罚

饮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标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

——处罚

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文/图)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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