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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炒蛤蜊|496万国家赔偿,不是“张玉环案”的终点

2020-10-31 07:35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10月30日,被羁押近27年后无罪释放的张玉环获国家赔偿496万元,包括无罪羁押9778天人身自由赔偿金339万余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57万元。

这一消息瞬间登上微博热搜。对于张玉环应该得到补偿,这一点基本都无异议。但关于张玉环拿这么多钱,有人认为已经够多了,“如果打工二十多年肯定挣不到”。

赔偿给张玉环496万元,当然是有法律依据的。一部分是人身自由赔偿金3390521.5元,这个有固定标准。2020年国家赔偿标准是346.75元/天,张玉环被无罪羁押9778天,算起来就是3390521.5元;另一部分是精神损害抚慰金157万元。

此次国家赔偿,其实并不比此前吉林“金哲宏案”的赔偿力度大。9778天,张玉环是目前国内已知被羁押最长时间的蒙冤者,再多的钱也买不回他失去的青春和一切。1993年10月24日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振荣和张振伟被人杀害,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后,以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后,张玉环一直没有放弃上诉,但均被驳回,直到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院对此案再审宣判,最终宣告张玉环无罪。

张玉怀是幸运的,历经27年,他仍然活着,仍然可以去拥抱外面的世界。要知道从过去的“疑罪从有”转为“疑罪从无”后,冤案错案屡屡被曝出。而在这些案件当中,如聂树斌案、呼格案、赵作海案……有些人最终如张玉环一样无罪释放,但也有人早已失去了生命。对冤案受害人给予国家赔偿,这是法治进步的体现。但是,赔偿并非最终结果,还应对那些造成冤假错案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并继续追查努力将真凶缉拿归案。

一直以来,刑讯逼供导致的冤假错案,最终因赔偿而给国有资源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对此理应追责。正如很多网友人所说,这部分赔偿应该由相关责任人来承担,为什么要用纳税人的钱? 另一方面,追责的同时,应该加大侦查力度找到真凶。赔偿只是弥补了像张玉环一样受害者的部分损失,但对那些被害者家属(如张家村张振荣和张振伟的父母)而言,直到现在仍找不到杀害自己孩子的真凶。这种痛苦,又怎样才能平复?

所以,拿到国家赔偿后,张玉环要求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经过和家人商讨后,他表示,警方如能捉到真凶,他愿意从赔偿金里拿出5万元奖励参与侦查的干警,“给死者家属以交代,也是对社会一个交代。”

这是张玉环的一片心意。对于相关部门来说,这样的交代,更应该有。(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评论员 居平)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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