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19日讯 黄岛法院今天发布,该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超过46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在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努力找到诉讼双方的共同关切,高效解决纠纷,既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也尽可能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寻求“最优解”。
据了解,被告某电子商务公司于2019年就位于国外的某石油项目向原告某高新装备公司采购压力容器和换热器,双方签订总价款9000余万元的采购合同。后因近4000万元款项未支付,该电子商务公司被某高新装备公司诉至黄岛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合计4600余万元。
考虑到此案标的额较大,对企业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法官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避免就案办案,而是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努力为双方真正解决纠纷、化解经营难题寻求最佳解决方案。针对被告因交易链条出现问题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情况,办案法官及时为双方分析不同处置方案可能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敏锐捕捉到双方的调解意愿,组织双方反复沟通意见。最终,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原告同意给予被告一定的“喘息”时间,帮助被告渡过经营难关,被告也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履行付款义务。
“案结事了”才是司法审判的真正目的,黄岛法院始终坚持积极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黄岛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深化司法作风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把“公正与效率”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各方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新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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