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20日讯“有1套商品房的人才家庭能申请人才住房吗?”近日,有网友在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留言咨询。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根据刚刚发布的《关于调整市级统筹人才住房日常申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符合限购条件下,本人及配偶在青岛市持有不多于1套商品住房且未享受过青岛市住房优惠政策的人才可报名申请市级统筹产权型人才住房。
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交申请后,市、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评分排序名单,对人才家庭房产情况进行查重,经查重符合条件的,按照无房人才和有房人才分别确定选房顺序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公布轮候选房事宜,明确选房人员名单、选房顺序、选房时间等相关内容,并具体组织实施选房工作。
据了解,根据通知要求,市级统筹产权型人才住房选房遵循“同批选房,无房优先”的原则,采取线上公证云方式实施。选房时,无房人才首先选房,全部无房人才结束选房后,若有剩余房源,有房人才依次轮候选房。(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