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联合印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深入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联合实施“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以下简称行动)。
《通知》指出,行动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将作为工会系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重要任务持续推进,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常态化举措持续深化。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和教育部门要以线上线下结合、线下为主的方式,推动行动分级实施、分类推进,扩大行动覆盖面:
■ 在大中小学设立劳模工匠兼职辅导员,讲授“开学第一课”、班会课等,开展“致敬劳模交流会”“工匠课堂”“劳模家长上讲台”等主题班会,引导学生努力成为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的时代新人。
■ 在职业院校开设“劳模工匠大讲堂”,在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做好“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强化职业院校的“职业”底色,引导学生成长成才。
■ 在高校设立劳模工匠兼职导师,鼓励思政教师进企业,支持高校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相关劳动实践,培养热爱劳动、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到各类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活动,充分利用线上平台进行评价激励。
各级工会将把行动作为发挥劳模工匠示范引领作用的“大舞台”,不断拓展和建设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积极组织劳模工匠投身劳动教育,发掘推荐能讲善讲乐讲的劳模工匠参与行动,做好劳模工匠的培训和服务,并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到行动中来。
《通知》明确,行动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在大中小学全贯通,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全覆盖,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机制不断健全,劳模工匠兼职教师队伍不断壮大,支持劳动教育有效开展的各类资源不断丰富。为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全总、教育部将联合开展示范性活动,联合指导开设网络宣传平台,每年遴选发布经典案例和优秀案例加以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