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4日讯 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近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决定将存量房屋买卖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屋转移登记等常用登记类型纳入“全市通办”服务。
自去年年底,青岛不动产登记已实现部分非涉税涉费业务的“全市通办”,即以不动产登记异地受理和归属地审批的模式办理案件,目前办理案件数量超3200多件,解决了群众在居住地和不动产所在地间“往返跑”的问题,节约了群众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了将更多涉税、涉费的登记类型纳入“全市通办”服务,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调市财政局,通过与青岛市财政局系统对接,实现了全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缴费服务;协调市税务局实现了异地核税业务办理。市民及企业可就近选择登记大厅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登记业务受理、审核通过后,通过网上缴纳税费后,可在“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或归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中查看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需纸质证照的,权利人在申请登记时选择邮寄送证服务,纸质不动产证书将免费邮寄到家。(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附:
责任编辑:李婧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