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8条”加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首批支持政策清单发布,涵盖生产制造、推广应用、路权保障、使用环境、金融支持等全链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青岛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旨在更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环境。
据了解,政策清单共有政策18条,在集纳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涵盖生产制造、推广应用、路权保障、使用环境、金融支持等产业链各环节。其中,支持新能源汽车出口、实施新能源汽车上牌便利化措施以及允许合法合规电动物流车在市区地面道路行驶等3条为此次新出台政策。
5条政策与生产制造相关,瞄准整车企业增产提效、产业补链强链以及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等重点方向,推动青岛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能力再提升。
符合条件的新设立关键零部件企业,如电池、电池成组、电机、电控、氢燃料电池催化剂、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电堆模块及系统等企业,可获得项目设备投资额20%的一次性奖补,最高1000万元;其他零部件企业,如电动空调、电动转向机、电动刹车、电仪表、远程监控装置、制动能量回收装置、氢燃料电池系统相关辅件、车载储氢系统等企业,可获得项目设备投资额10%的一次性奖补,最高300万元。支持降低氢燃料电池汽车加氢成本,对建成运营的加氢站,终端销售价格不超过35元/公斤的,按照2023年20元/公斤、2024年15元/公斤给予运营补助。
5条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除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减免购置税之外,还明确了支持新能源汽车出口、实施新能源汽车上牌便利化措施以及支持发展汽车消费金融等。支持企业采用滚装船、船载集装箱等多种运输方式,对符合监管条件的新能源出口汽车采取“运抵直装”模式,服务新能源汽车出口。
新能源汽车将试点上牌免查验,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辆生产厂家在新能源车辆出厂查验后可直接办理注册登记。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实行网上核查购置税,群众无需网上开具完税证明。同时,设立批量业务办理窗口,为大批量购买新能源汽车用户办理注册和抵押登记。在市车管所及全市有查验区的区(市)车管分所设置新能源汽车查验通道,在业务办理大厅开辟绿色窗口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业务。
针对新能源汽车路权,政策清单在现行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允许合法合规电动物流车在市区地面道路行驶,新能源汽车在非高峰时段可以使用公交专用车道。因重大会议、节庆、交通安保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时,在确保交通安全前提下,可以赋予新能源车辆通行便利。
围绕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青岛在继续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也对新能源汽车给予停车优惠。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在市内四区政府定价停车场内享受每日首次停放最长减免2小时的优惠。
在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支持上,青岛聚焦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金企对接质效以及优化创投政策服务新能源汽车发展两方面发力,为产业发展不断浇灌“金融活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孙欣)
责任编辑:张慕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