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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外包装检出新冠阳性,海关对两境外机构采取紧急措施

2020-11-06 20:52 海关总署网站  

11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对俄罗斯1艘加工渔船和荷兰1家冷库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俄罗斯1艘加工渔船和荷兰1家冷库水产品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俄罗斯STAKFELL LLC BARENTSBIORESOURSE(注册编号为CH-20G)1艘加工渔船和荷兰DAALIMPEX VELSEN BV(注册编号为NL477EG)1家冷库的进口申报1周,期满后自动恢复。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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