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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赚快钱沦为“卡农”,黄岛警方顺藤摸瓜打掉“提现团伙”

原创 2023-11-24 15:20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24日讯  把银行卡借给他人收钱提现,以为是赚取佣金,这种行为却是在帮助别人从事犯罪活动。日前,黄岛公安分局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马某福,并顺藤摸瓜打掉一个三人组合的“提现团伙”。

2023年11月7日,黄岛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工作中获取线索,男子马某福涉嫌将银行卡用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转账流水3万余元,民警将马某福抓获。

据马某福交代,11月1日,他在微信群的一名好友,在朋友圈发布办理贷款的信息,于是联系对方想办贷款。两人见面后,对方告诉他可以用银行卡帮别人收钱提现,从而赚取佣金。马某福将自己的4张银行卡交给对方,很快就获得了900元佣金。

11月7日,马某福尝到甜头后,再次将两张银行给了那名男子,很快收到对方转来的佣金300元。马某福正在沾沾自喜的时候,办案民警找到了他。

根据线索,黄岛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会同宝山派出所进行深挖,顺藤摸瓜,打掉一个“提现团伙”,抓获了嫌疑人徐某东、王某东、王某春。据徐某东供述,2023年10月,他在一个聊天群里看到“赚快钱”的广告,就参与了收钱提现活动,后来就联系王某东、王某春组队,发展下线“卡农”,许诺给予高佣金,租借“卡农”的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转账洗钱服务,涉及电诈案件7起,涉案流水达十几万元。目前,马某福、徐某东、王某春已被黄岛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我平时也从抖音等网络平台看到过,把自己的银行卡给别人用,可能会涉及诈骗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马某福表示,当时他知道可能违法,但没有抵制住赚快钱的诱惑,抱着侥幸的心理参与,最终却要承担法律的惩罚。

警方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两卡”,包括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户、银行卡、对公账户、互联网账号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如果帮助犯罪分子转移隐瞒财产,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市民群众不要相信“出借、出租银行卡轻松赚钱”的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出售个人身份信息、两卡、账号,否则将纳入信用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齐林新)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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