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29日讯 “结婚32年,到丈夫去世我才知道房子不是我们的!”走投无路的曲某,日前在法官面前哭诉。2022年,年近六旬的曲某被其婆婆李某赶出家门,无奈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
经查,曲某(女)和孙某(男)于1990年结婚,孙某父母为两人在村里建造了一套平房,曲某和孙某婚后共同生活在该平房内。1992年,孙某成功办理宅基地使用证,证书载明使用人为孙某。2013年,该平房和宅基地被拆迁征用,孙某获得了拆迁补偿款及一大一小两套房产,孙某夫妻及孙母李某一直居住在较大的房屋中。2020年12月,孙某突发疾病去世,此后曲某和婆婆李某共同居住。2022年5月份,李某和孙某的哥哥孙某一突然要求曲某搬离。
原来,2013年孙某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约定补偿的两套房产赠与给母亲李某,其中较小的房屋早已被李某对外出租,曲某对此完全不知情。事情发生后,曲某多次找村委会、镇街和妇联协调,但李某和孙某一坚决不退让,双方矛盾愈演愈烈。邻居们受争吵影响多次向村委会反映,甚至一度经公安民警出警处理。
本案中,承办法官为了查清房产补偿过程,多次到镇街和村委会了解该村的拆迁历史,以及涉案房产的翻建、重建情况,并向自然资源、城建等部门了解当时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同时积极争取街道党委政府的协调帮助,联合妇联和村委会共同对李某和孙某一做调解工作,帮助其辨别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由李某和孙某一向租户收回面积较小的房屋,交给曲某居住,婆婆李某另补偿其10万元,双方当即履行了协议。曲某最终获得了属于自己的房产,实现了老有所居,婆媳矛盾也得以缓和。(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法官心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纷争的解决,不仅关乎个人及家庭幸福,同时也关系到社会和谐文明进步。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本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家事审判法官的司法担当与责任,司法情怀与温度。平度法院始终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灵活运用情理事理处理家事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最大程度上帮助当事人弥合亲情、消解矛盾,为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贡献法院力量。(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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