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随着3万辆共享电动车投放岛城部分区市,如何有效管理这些奔跑在大街小巷的新型交通工具,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
近日,不少网友通过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留言,反映共享电动车目前的诸多乱象。相比自行车,共享电动车时速高、质量大,驾驶难度更大,加之一些骑行者交通意识淡薄,不戴头盔、违规变道、擅闯红灯等违规事件时有发生,无形中加大了交通安全的隐患。同时,记者了解到,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对于这一新生事物的监管依然存在一定的空白地带,使得如何规范其有序发展成为难题。
路边成片停放的共享电动车。
如何保障共享电动车在我市合法、合规、有序地发展,为城市管理者提出了新考验。不久前,本报记者对共享电动车的运行进行了现场探访,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共同探讨,试图为破解共享电动车“无序生长”的困境提供出路。
记者探访
●探访一:
只有限速提醒 没有减速措施
11月5日,记者在株洲路与松岭路周边区域探访,发现该区域集中了大量商业写字楼和科技园区,几乎每个园区和写字楼门前人行道上都有共享电动车。路上也经常有骑着共享电动车的市民经过。记者发现,所有共享电动车的车身前后都没有车号牌照。
在新源路路边一处共享电动车停放点,记者通过手机扫码,顺利打开一辆共享电动车的车锁。据观察,这辆标有“青桔”字样的绿色共享电动车,握把下方是脚踏板,座位下方还有一对类似自行车的脚蹬。记者抓着车后把手用力提了提,发现车身很重,车辆上锁后很难将其移动。在脚踏板前方挡板上,有一个很小的黄色标记,上面写着“未满16岁禁止骑行”的字样。但在扫码开锁过程中,手机中并没有显示关于骑行年龄的限制。
记者推着共享电动车准备调转方向上路行驶,刚要向左转弯时,右手不小心碰到右车把上的加速旋钮,共享电动车突然加速启动,差点从手中挣脱出去。所幸旁边是一片冬青绿篱,挡住了共享电动车的去向。
随后,记者小心翼翼上了车,轻轻转动把手上的加速旋钮,电动车加速感非常明显。记者留意到,共享电动车在平路行驶时,可以轻松达到时速20公里,此时电动车会发出“限速20公里,小心驾驶”的提示音,但当共享电动车处于下坡地段时,时速可达30公里,即便限速提示音发出后,车速仍然没有降低。停车扣费时,手机显示15分钟收费2元。
●探访二:
违法行驶频现
无人佩戴头盔
记者来到城阳区的正阳东路周边探访,沿正阳东路王沙路路口向西步行,沿途有10余处共享电动车停放区。共享电动车三三两两停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现象并不鲜见。特别是正阳中路与靖城路路口四个方向都存在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在铁骑山路动漫大厦和琴岛学院附近区域,数十辆共享电动车横七竖八地停在机动车道边和人行道上,不少市民只能从机动车道中绕行。
单手握把的共享电动车骑行者,在路上随意骑行。
记者留意到,街头路边有不少市民使用共享电动车,骑行者以青年人为主。记者所见的所有使用共享电动车的骑行者,都没有佩戴头盔。有的骑行者边骑车边打手机,有的将一只手揣在口袋里单手握把。共享电动车在车流中任意穿行,路口经常出现共享电动车闯红灯的现象。在瑞阳路一个小区路口,一名骑行共享电动车的市民边骑车边回头看了一眼车行道的路况,看到身后机动车距离自己尚且较远,突然向左转弯,越过机动车道中间的双黄线,斜穿马路向对面的路口飞驰而去。
话题探讨
继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之后,共享电动车作为一种新的共享交通工具,在全国多个城市投放使用。今年下半年以来,共享电动车也在我市的城阳、即墨、崂山等区域迅速兴起,因使用便捷、价格低廉成为市民出行的选择之一。然而,乱停占路、任意骑行、无牌上路的状况时有发生,既影响了正常的城市环境,也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
■现状
共享电动车乱象让人担忧
“挺方便的,上下班每次2元钱,上坡也不用费力。”郭先生拿着手机,在株洲路路边对着一辆共享电动车扫码,随着“咔”一声响,电动车开锁可以骑行。家住市北区的郭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位于株洲路与新惠路交汇的海信创智谷一家公司上班,每天乘坐公交车到单位,下车后尚需步行大约15分钟。最近一段时间,公司园区路边出现可以扫码骑行的共享电动车,从车站到公司只需三四分钟。
虽然享受到共享电动车的便利,但路边乱停乱放的共享电动车也让郭先生有点担忧。“共享电动车出现本是件好事,为大家的出行提供了不少便利,可是乱停乱放就不好了,有的横放在人行道中间,挡在盲道上,有的甚至直接停在路边的机动车停车位上。因为电动车比较重,你发现占路的共享单车准备将其移走,一个人根本搬不动。”郭先生告诉记者,一个月前,他在即墨看到城管执法人员清理路边乱停的共享电动车,得两三个人一起用力,才能将一辆车抬起来。
除了占路乱停,共享电动车的安全问题也成为许多市民关注的焦点。“交通法明确规定,电动车上路前必须要到交警部门挂牌,骑行电动车必须佩戴头盔,可满大街跑的共享电动车却没有车号牌照,骑共享电动车的人也没有戴头盔的。”市民于先生向本报舆论监督热线反映,青岛市从今年初就开始要求市民自己购买的电动车挂牌,而且规定自9月1日起,无牌电动车禁止上路。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自己购买电动车的市民都能自觉按照相关规定挂牌上路,并且佩戴头盔,而路边投放的多款共享电动车却没有一辆挂牌的,任何人可以扫码开锁,不戴头盔上路任意骑行。“因为没有牌照,共享电动车的产权也不是骑车人自己的,他们随意在路上闯红灯、横穿马路,带来严重的交通隐患。”于先生对此表达了不满。
“看到有共享电动车从旁边经过,我都提心吊胆,赶紧踩刹车避让,就怕电动车突然转弯撞到我车上。”在正阳中路停车等人的周先生看着一辆辆从身边驶过的共享电动车直摇头。周先生告诉记者,城阳路边的共享电动车大约是从今年五月初开始多了起来。“只要兜里有部手机,任何人都能扫码使用这些共享电动车,很多人从来没骑过电动车,也敢扫码骑车上路,在路上歪歪扭扭地骑行,给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周先生无奈地说,按照法规,如果电动车和机动车出现交通事故,即便电动车是全责,无责的机动车驾驶员也要承担一定额度的赔偿。“好多没有电动车骑行经验的人在路上骑共享电动车,也没有头盔等保护设施,万一有个闪失怎么办?”周先生对此非常担忧。
■点题
3万辆共享电动车面临监管空白
“从国家层面来说,我们目前并不鼓励共享电动车的推广。”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结合城市特点做好慢行交通规划,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交通运输部对该政策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市场上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存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问题;其次是共享电动车运行安全风险高,如车辆保养维护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出现隐患车辆上路行驶。更重要的问题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共享电动车的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加上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
“《指导意见》中提到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就是我们常说的共享电动车,交通运输部门是共享电动车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该行业的业务指导,路边停放、上路行驶的具体管理在公安、城管等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前期曾经有一家共享电动车运营公司向市政府提出申请,拟在市内三区投放共享电动车。经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调研,最终考虑到市内三区道路交通现状和青岛地势上下坡较多等原因,没有通过这项申请。
据介绍,我市目前在城阳、即墨等区域投放的共享电动车,主要涉及“美团”“哈啰”“青桔”等3家企业,这些企业投放车辆,需经过辖区主管部门审批。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企业上报投放数量,这些区域共享电动车保守估计在3万辆左右。
记者查询山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了解到,根据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七十条之规定: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驾驶已经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号牌要悬挂在车辆后方。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7月23日,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在8月31日前抓紧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自9月1日起,未挂牌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
■解题
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管理
严格准入机制避免乱象
“共享电动车是互联网不断发展中出现的新生事物,相关部门应该按照职责,依法对其管理规范,避免各种乱象。”针对共享电动助力车随意停放、任性骑行、无牌上路等问题,市政协常委孙琦告诉记者,他到外地出差时发现,长沙、郑州、蚌埠等地都投放了很多共享电动车,各地都有不同管理规范。特别是蚌埠街头的共享电动车,划区域摆放非常整齐,极少见到乱停乱放的车辆。
“按照谁投放谁管理的原则,共享电动车投放企业应该通过技术手段,加强车辆管理。”孙琦建议说,企业平台可以通过更精准的电子围栏技术,划定停放区域,利用后台大数据,统计使用和投放量,避免共享电动车在路边扎堆摆放,占用公共空间。同时,通过租车经济惩罚和信用积分等措施,实现共享电动车的规范有序停放及使用。孙琦同时建议,按照交通法规定,电动车上路必须挂牌,相关执法部门应该在共享电动车这种新生事物出现后,依法将其纳入管理范围。
“共享电动车的投放肯定应由相关部门做好调研,比如存放地点、车辆安全、违法管理……都应该有前期方案,不要等到进入市场,各种问题出现了,再到处补漏。”市政协委员薛月海表示,共享电动车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后期显现出各种问题也在所难免,主管部门应尽快联动处置,形成合力解决问题。
薛月海介绍说,他在调研过程中发现,近几年因为两轮电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因此,在共享电动车投放前,应该由企业先期挂牌,出现闯红灯等违法驾驶,可以根据违法时间点查找到违法驾驶人,加以处罚。“共享电动车头盔问题,可由投放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解决,比如在电动车上加装头盔安置设施,车辆扫码开锁时,头盔同时解锁,供租车人使用。还车时如果不将头盔放回原位,车辆不予退租,仍继续收费。”薛月海同时认为,由于共享电动车车速较快,对租赁者有年龄限制,但在实际运行中,除了车身张贴的提醒标识,并没有切实的约束。投放企业可以通过后台实名登记数据,拒绝超出年龄限制的租赁者扫码开锁。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城阳区公安交警大队采取交通宣传教育与路面管理相结合措施,开展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监管和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10月以来,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将查获的各类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城阳交警表示,对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还群众一个安全良好的交通环境。
针对共享电动车挂牌和佩戴头盔等安全行驶管理,青桔共享电动车运营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制定可行性方案,积极响应主管部门关于挂牌和佩戴头盔的意见和指导,配合政策细则落地,引导用户安全骑行、佩戴头盔。该公司也在不断研发更舒适、更洁净、更便利的电单车配套头盔。
对于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市城市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青岛市2017年制定的《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指导意见》,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放区施划,并对违规停放、占绿毁绿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进行查处。“租赁自行车和租赁电动车面临的管理问题十分相似,下一步,我们将依据此指导意见,联合其他部门,推动共享电动车的管理规范出台。”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乱停乱放的共享电动车,综合执法部门将一律依法清理。
编辑点评
不让监管“留白”
但凡新生事物出现,必然会面临着调整适应的过程,共享电动车也不例外。
尽管在国家和各地方的管理层面,并不鼓励这一新兴产业的推广,但市场却依然在需求的推动下蠢蠢欲动。在这样的背景下,投放到市场的共享电动车必然面临着诸多尴尬境况。
显然,面对来势汹汹的市场需求和讳莫如深的市场前景,很多城市对这一新生事物的态度并不明朗,甚至一些城市还明确打出了“拒绝牌”。但采访中,很多市民认为,既然3万辆共享电动车已经“在路上”,那么对于这些新生事物,就不应该简单地一拒了之。
不得不承认,共享电动车本身的技术缺陷、管理漏洞;大部分驾驶者不戴头盔、胡乱穿行的潜在危害;车辆乱停乱放的混乱现状;相关法规的空白缺位和监管层面的职责模糊等,都是其推广扩张面临的诸多桎梏,而这些问题也为城市管理者如何有效监管提出了新课题。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对市场的引导和监管就不应该“留白”。
应该看到,共享电动车目前存在的乱象,不过是诸多新事物必然经历的过程。未来,如何避免其一哄而上,相关法规必须跟上。有关部门应有的放矢地出台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准入机制。同时,对于已进入市场的企业,要敦促其尽快完善技术创新,堵住管理漏洞。此外,对于那些在运营过程中无法履行协议的企业,也要尽快酝酿出台“退出”机制,保障行业健康运行。
在监管环节,也要尽快厘清部门职责,对于市民反应强烈的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无车牌、无头盔等焦点问题,交通运输部门和交警部门应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于共享电动车的有效监管,深圳的经验可供借鉴。据悉,深圳对其推广实行由点到面,逐渐准入的模式,目前只允许部分共享电动车在大鹏新区试点运营。同时,交警部门已实现了对上路共享电动车的全方位监管,只要上路,每个共享电动车的行驶轨迹都能被准确追溯,有效地避免了各种乱象的发生。(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责任编辑:岳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