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7日讯 开展春季行动以来,青岛城阳交警严查货车超载违法行为,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形势安全平稳,查获多起超载货车。
3月18日10时许,棘洪滩中队在双元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重型载货货车行驶缓慢,存在超载嫌疑。随后民警示意并引导驾驶员到就近的过磅点进行称重检测,经称重确认,该车核定载质量25500千克,实际载质量26200千克,已超载。
经民警了解,驾驶员周某某从砖厂拉了砖块要送至即墨某工地,想着多拉点能多赚点钱,就多装了一些,以为多这“一点点”没什么影响。民警为其讲解了货车超载的危害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并告诫周某某切勿再犯。
3月21日18时50分许,夏庄中队在湘潭路巡逻时,发现一辆重型载货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有小石子掉落,对其他行驶的车辆带来危险,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巡逻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涉嫌超载,民警随后引导车辆至就近过磅点进行称重检测,经称重确认,该车核载31000千克,实载34500千克,超载11.3%。
该车驾驶员郭某某在运输公司工作,该车所载货物均为石子,要送到城阳某施工地,抱有侥幸心理想多拉点多赚点,结果没想到这个时间也会碰上交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相关法律规定,对周某某、郭某某驾驶载货汽车超载未达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城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驾车上路时要严格遵守车辆载物相关法律规定,不超载、不超速,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为了多赚一点钱铤而走险。在日常中驾驶员们在出行前也要检查车辆状况,做到“病车不上路”,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毛轩 王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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