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进入专题)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为加快推进青岛农产品品牌建设,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持续提高农产品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即日起青岛正式启动2020“岛城市民最喜爱的农产品品牌评选”征集活动。
本次评选以及征集活动由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日报报业集团举办。征集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20年11月22日。
参选报名对象为青岛组织的多届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评选活动中认定的知名农产品品牌、获得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和中国驰名商标等农产品品牌,以及其他符合参评条件的农产品品牌。
报名参与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下载“观海新闻app”进入“青岛农品”频道参加活动,根据页面要求上传资料报名。成功上传资料者将在投票页面进行品牌展示。微信网络投票每人每天最多投3票,用观海新闻app的用户每人每天最多投10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29日。最终,将通过网络征集和投票,经过专家和组委会打分,评出20个2020“岛城市民最喜爱的青岛农产品品牌”。获奖单位将获得由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颁发的获奖证书和奖牌。
扫描二维码参加活动
关于组织开展2020岛城市民最喜爱的
农产品品牌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持续提高农产品品牌的市场竞争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决定与新闻媒体合作,联合开展2020“岛城市民最喜爱的农产品品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市组织的多届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评选活动中认定的知名农产品品牌;获得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和中国驰名商标等农产品品牌;其他符合参评条件的农产品品牌也可自主报名参加。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营主体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青岛市辖区内注册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社团法人资格;
2.参评品牌产品须具有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同等条件下,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青岛市知名农产品品牌优先;
3.参评品牌产品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三年内无抽检不合格现象,产品质量管理实现可追溯;
4.参评品牌产品有较好的地方特色和较高的知名度;
5.经营主体生产现状良好,品牌效益好,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
(二)否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岛城市民最喜爱的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
(1)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青岛市辖区内,或使用青岛市外注册商标的;
(2)近三年内,申报产品在各级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的;
(3)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重大质量安全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4)近三年内,有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以及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业投入品记录的;
(5)有其它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申报参选(11月16日-11月22日)。获得我市认定的青岛知名农产品品牌直接入围。同时,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及有关部门可组织相关农业企业自主报名参选。报名截止11月22日23:59。
扫码报名:
第二阶段:网络投票和专家审核(11月23日-12月4日)通过媒体发布新闻,在观海新闻客户端青岛农品频道开设端口,进行公众投票(占70%);邀请社会各界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对参选品牌农产品进行评审(占30%);进行综合评定,提交评选推介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三阶段:名单公示(12月7日-12月11日)。在青岛日报、青岛晚报、观海新闻客户端以及青岛农业信息网、“情系三农”微信平台对评选出的农产品品牌名单进行公示。
第四阶段:公布结果并组织活动(12月12日-12月15日)。通过媒体发布评选结果,表彰此次获奖产品品牌。
四、有关要求
(一)组织机构。本次活动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日报报业集团成立岛城市民最喜爱的农产品品牌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场配置促进和信息化处。
(二)主体申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明确任务分工,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三)媒体宣传。各新闻媒体事前、事中、事后,要对本次活动策划宣传,并对部分品牌进行深度挖掘采访报道。加大利用新媒体对2020年“岛城市民最喜爱的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力度。
(四)颁奖领奖。对本次评选出的品牌农产品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组织参加颁奖活动,同时邀请各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市民代表、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代表等共同品鉴品评青岛特色农产品,为青岛农品做形象代言。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 杨 静 13515328534 85731234 青岛日报报业集团 王 娟 18669761028
邮 箱:nyjxxh@163.com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李婧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