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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酒后接单被查,“为了一口酒,饭碗弄丢了,还得坐牢,太不划算!”

2020-11-16 19:51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6日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已然成为社会共识。但有人误认为,喝酒之后不能开汽车,摩托车不在此列。16日,市北交警通报两起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其中一名当事人还是外卖骑手,因醉酒驾驶摩托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于某没有取得驾驶证的记录,且所驾驶车辆未办理挂牌手续,属于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违法行为。

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摩托

13日晚,交警市北大队威海路中队按照上级关于抓好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辖区胶宁高架路镇宁桥设置岗位查处酒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14日0时14分,民警杨明禄、程永祥在宝兴路检查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迎面驶来,杨明禄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拦截检查,当要求驾驶员于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发现该驾驶员神色慌张,并有浓重的酒气。民警立即要求其下车熄火接受询问检测。

“我驾驶的是二轮摩托车,不是汽车,不属于酒后驾驶吧。”面对检查,驾驶员于某一脸疑惑。民警当即告知,摩托车也是机动车,酒驾驶接受处罚。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公安网查询,于某没有取得驾驶证的记录,且所驾驶车辆未办理挂牌手续,属于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交警决定对于某无证、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这种严重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处罚1400元,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王某某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犯罪。

醉酒直晃悠被查说没喝酒

14日0时30分,交警市北大队威海路中队又查获一名酒司机。驾驶人王某某满身酒气,说话结结巴巴,坐在摩托车上摇摇晃晃,且一个劲说:“我没喝酒,我没喝酒!”民警见此模样立即明白驾驶人喝了不少,立即将驾驶人带至安全地带。经了解,王某某系一家外卖公司配送员,13日18时许,王某与几个好友在崂山松岭路一家餐馆聚会饮酒,席间,王某某喝了几两白酒,当晚7时许饭局结束,在餐馆休息了1个小时后,自觉没事仍可坚持工作,21时又开始继续接单工作。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得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80mg/100ml,因王某某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犯罪,驾驶证被依法吊销,并在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为了一口酒,饭碗弄丢了,还得坐牢,太不划算了!”王某某酒醒后痛心地对交警说。

王某某醉酒送单被交警拦下。

外卖骑手违法叠加处罚

日前,观海新闻记者从青岛交警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消除快递外卖车辆的交通隐患,青岛交警联合外卖公司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考核,对违法骑手采取叠加处罚措施。每月有3次交通违法的骑手,当月即停止派单;有5次交通违法的骑手将被纳入黑名单,取消从业资格。同时,交警部门也将对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较多的企业进行约谈,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交通违法、事故较多以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加大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给予曝光。(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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