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6月7日讯 “我想要租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吗?”近日,有网友咨询。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有关政策要求,未获得我市户籍或获得我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职工可以按月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支付房租。
相关市民可以通过“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租赁本市住房提取”业务。具体流程如下:
关注“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智慧网厅”,经注册或认证后,登录个人专业版智慧营业厅。
在底部“查看更多功能中”,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青年人租赁本市住房提取”或“新市民租赁本市住房提取”,点击底部“提取登记”按钮。
填写婚姻状况,单身需要签署具结书,已婚需要填写配偶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经过系统自动校验后进入提取页面,确认银行卡信息无误,输入提取金额和短信验证码,点击“申请登记”按钮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最高为上月和本月缴存额)。
若自动校验失败,可通过预申请方式,上传婚姻证明(新市民还需提供户籍证明),人工审核通过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