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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的“十三五” | 青岛低保标准:5年上调四次

青岛日报11月18日3版

青岛低保标准:5年上调四次

“十三五”以来共发放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以及临时救助资金39.7亿元

“拿到低保救助,我们家的生活压力一下子就减轻了,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居民王新军对记者说。去年,王新军的妻子查出患有恶性肿瘤,三四十万元的医药费支出给这个普通家庭带来沉重负担。

很快,街道在摸排时发现了他家的情况,核对确定他家刚性医疗支出超过了家庭收入,符合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条件。随即,街道将王新军家纳入低保,其妻子的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费用报销和救助比例大幅提升。

“虽然王新军不符合‘收入型’贫困标准,但根据‘支出型’贫困保障政策,家庭有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刚性支出,在进行家庭收入核算时,应该给予抵扣。抵扣后王新军家庭收入符合低保政策,因此可以拿到低保救助。”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华玉芹介绍,将刚性支出型贫困户纳入社会救助,是青岛市兑现对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承诺。此外,我市不断扩大救助范围,将低收入家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独纳入低保;将全体市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临时救助,年救助金额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对在动态复核中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延长低保待遇3到6个月。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规范化,达到了有照料护理协议、有服务标准、有定期巡访、有应急预案、有动态管理的标准。

社会救助是“最底线的民生保障”,尤其是在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后,更要充分发挥其兜底保障作用。为此,市民政局还定期与市扶贫部门数据共享,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社会救助情况进行对比排查,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困难人群,确保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十三五”期间,我市低保标准不断提升,先后调整了4次。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从620元提高到750元,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城乡统筹(每人每月750元),胶州、平度、莱西等农村低保标准从420元提高到560元。“十三五”以来,我市共发放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以及临时救助资金39.7亿元。

在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市民政局还支持各区市探索各具特色的救助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给困难群众“点燃”向往美好生活的勇气和希望,推动社会救助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为解决相对贫困做出有益探索。

民盛联合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家长交谈了解儿童心理状况。

崂山区王哥庄街道15岁少年刘涛(化名),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忙着生计没工夫管教,他游手好闲成了“问题少年”。崂山区民政局接到社区反映后,立即联合社区、学校制订出针对性强的跟踪服务方案。历时半年,终于帮助刘涛回到正常的学习生活轨道。在社工服务过程中,区民政局还获悉刘涛父母因新冠肺炎疫情失业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又联合街道启动临时救助,帮助他家渡过难关。

在城阳区,“小桔灯”困难群众心理救助项目对全区2600余名低保对象进行入户调研,筛选出1000余名重点服务对象,制定个性化心理救助方案,开展线上线下心理健康服务,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积极融入社会。(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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