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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一律停工“一刀切”!青岛启动重污染天气建设工地扬尘三级预警应急管控

2020-11-18 16:38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8日讯 日前,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建设工地扬尘应急管控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应急管控不得对区域内建设工程采取全面停工等“一刀切”措施。青岛市建筑工地在重污染天气下预警由低到高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级,在不同级别的预警期内,建筑工地应按照方案要求启动应急举措。

根据《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由低到高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级,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相关预警信息发布、解除、预警等级调整,以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据介绍,应急响应措施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III级、II级、I级应急响应。根据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处于黄色预警期间,启动Ⅲ级响应措施。响应措施包括:加大对施工工地的执法检查频次;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以及地下工程除外)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护坡喷浆、喷涂粉刷、混凝土搅拌;加强对其他产生扬尘的作业和工序管理,做好对未硬化裸露地面、产尘物料堆场等区域覆盖或洒水降尘;增加现场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在正常保洁基础上,施工工地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增加4次,工地作业面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增加4次;严格对施工现场出入车辆轮胎、车身冲洗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易产尘物料、建筑废弃物等运输车辆的出场密闭管理。

处于橙色预警期间,启动Ⅱ级响应措施,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施工工地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再增加2次,工地作业面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再增加2次,总体增加6次;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处于红色预警期间,启动Ⅰ级响应措施,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施工工地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再增加2次,工地作业面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再增加2次,总体增加8次。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据了解,建设工地现场检查要依法依规进行,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要求,并给予合理的整改时限,禁止采取“一律停工”“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的管理措施。对重点保障性建设工程,需要纳入保障类的,应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 在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扬尘管控要求的情况下,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对检查发现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且情节严重的,应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信用考核扣分,并予以通报、曝光。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本方案范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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