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8日讯 莱西市法院今天发布,该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崔某某等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该案由莱西法院院长张杰担任审判长,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出庭支持公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地镇政府工作人员,被告人家属等10余人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青岛某高岭土有限公司(已注销)与被告人孙某某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莱西市河头店镇某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联合开采高岭土矿,由被告人崔某某具体负责。高岭土公司未经依法批准,越界采矿,造成土地大量毁坏,经莱西市国土资源局认定,非法占用土地492.46亩,其中有197.83亩农用地被毁,现已无法恢复耕种。被告人崔某某、王某某、孙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三被告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庭审历时近5个小时,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被告人、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及辩护意见。结伙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合本案案情,审判长当庭宣讲了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相关政策、法律及意义。三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为修复被破坏的环境资源积极作为。该案择日进行宣判。(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韩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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