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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旧爱追债7000万,周星驰说恋爱中的情话不算承诺

11月19日,周星驰被旧爱于文凤追讨约7000万港元(约5900万人民币)的豪宅及基金投资分成一案,继续于法院开审,周星驰由资深律师文本立代表,于文凤则由前律政司袁国强代表。该案件的原告为于文凤,周星驰为被告,案件于昨日首日开审,于文凤和周星驰昨日均并未有亲自现身应讯。今日续审时,于文凤亲自出庭。

于文凤于今日早上约10点半抵达法院,她戴口罩和墨镜,身穿米色西装外套,打扮时尚抢眼。她早上并未入庭内,而是待在一间房内与律师研究法律文件。至中午12点半左右,她在多位律师陪同下离开法庭,并未接受记者采访,下午两点庭审继续。

据悉,于文凤的诉求涉及到2002至2010年间周星驰投资山顶豪宅“天比高”、大埔“比华利山”3个单位与5个车位、以及投资基金的获利。于文凤表示,当年虽然没签定合约,但双方曾有口头协议,让她从周星驰的投资获利中抽取10%分成。但周星驰指出,两人交往13年,虽说过会把投资利润分给她,但那只是恋爱中的情话,并非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

而于文凤一方则认为,于文凤在2002年4月首次与周星驰的星辉海外签约,成为星辉海外的财务顾问,每月薪酬2万港元,当时双方已有共识,于文凤可从周星驰的获利中分成,双方最终在同年圣诞节商谈后达成分成10%的协议。而就“天比高”项目而言,律师表示一开始周星驰就准备将其中一间独立屋留作自住,故不应视作投资。

责任编辑:单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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