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8月22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军做客民生在线,与网民在线交流。
民生观察员:针对小微企业,青岛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王总: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非常大,涉及到税收方面,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六税两费方面:
首先,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项政策从去年开始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其次,在增值税方面,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第三,在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方面 ,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方面,也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有需要的企业可以拨打12366热线、登录青岛市税务局网站、关注青岛税务公众号等了解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