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汀县对制毒犯廖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罪犯廖某,男 1979年8月11日出生 小学文化 长汀县南山镇人 2017年3、4月间 罪犯廖某纠集他人 设点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 同年5月6日 其制毒窝点被公安机关捣毁 现场缴获甲基苯丙胺 晶体12.78千克 液体44.54 千克 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廖某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责任编辑:孙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