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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征集2021年监督工作议题建议,截止时间12月12日

2020-11-24 16:45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24日讯 为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即日起至12月12日,向社会征集2021年监督工作议题建议。(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佳旎)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建议的范围。市民和单位可以就市人大常委会需要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或者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提出议题建议。

二、提出建议的要求。监督工作议题建议应当贯彻体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围绕事关本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我市“十四五”时期重大发展事项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写明监督议题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并注明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

三、提交建议的方式。监督工作议题建议可以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邮寄地址:青岛市沂水路11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邮编:266001,电子邮箱:qdrd@sina.com。

特此公告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0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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