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7日讯 今天,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全面排查整治民政领域涉企服务违规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涉企服务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
全面排查整改涉企服务违规问题,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各社会组织要对照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清理违规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等有关方面的政策规定,进行逐一摸排、自查自纠、彻底整改。
根据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社会组织是否存在违规收费、乱收费问题。各社会组织要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岛市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反政府制定价格的相关规定向服务对象超范围、越标准收费等问题。行业协会商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强制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等问题;是否存在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等为名向会员收取的职务赞助;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代表、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等问题。
全面排查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是否存在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认定问题。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重点检查有无利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垄断相关职业资格的培训发证,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等问题;自行举办的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者是否征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有无冠以“青岛市”“青岛”等字样;按照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有无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外其他费用。
同时,全面排查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是否存在强制企业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的问题。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行业协会商会及分支(代表、办事)机构重复收取会费或分支(代表)机构自设会费标准收费;会费档次超过4档或同一会费档次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利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利用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全面排查整治社会组织是否存在违规开展评比达标、创建示范活动等问题。各社会组织要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关于“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按照归口分别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者政府提出申请”“主办单位应当承担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等规定,重点检查现有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按照规定报批;经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有无以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名义违规发放奖金等;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财务支出管理是否严格,是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是否认真落实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的要求,有无开展对推动工作无实际意义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评比达标表彰;是否存在政府部门默许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及违规收费行为。
另外,全面排查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是否存在与行政机关脱钩不彻底问题。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全面推开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对已经完成与行政机关脱钩的40家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回头看、再清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五分离、五规范”的标准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否依然存在利益链条;行业协会商会是否没有剥离行政职能,是否存在“只脱责任不脱利益、不脱业务”的问题;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是否违规将自身应承担的职责交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担;是否将自身应承担的经费转由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负担,继而转嫁市场主体进行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有无在行业协会商会报销财务支出款项,或向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借款;有无在职和退(离)休、辞职公务员在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情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兼职的,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有无违规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获得其他额外利益和领取各种名目补贴等情形;行业协会商会有无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有效发挥作用。(青报全媒体记者 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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