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26日讯 “都是我法律意识淡泊,没想到虚开发票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我自愿认罪认罚,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经营企业,多为社会做贡献。”
听证会上,一名涉嫌虚开发票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说。经过检察官详细陈述,侦查人员、听证员充分发表了意见。集体合议后,承办检察官宣布了对犯罪嫌疑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11月26日,市南区检察院对3起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集中进行公开听证、宣告。听证会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洪智勇主持,公安机关和3起案件所涉企业负责人参加,市南区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负责同志和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现场听证。
听证会上,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于楷作为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2起拟不起诉案件的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现场展示了案件证据;公安机关说明了案件侦查情况;案件所涉企业负责人对案件认罪认罚、补缴税款、弥补企业财务管理漏洞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听证员就听证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提问和讨论。
听证会还对某涉税案件企业进行了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针对今年以来办理涉税案件较多的情况,该院积极查找案发公司在经营管理、发票开具、财务制度、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亟待规范的问题,为企业“量体裁衣”制定检察建议。“过去我们对于发票管理、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疏忽,依法经营的意识不强,检察建议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们在经营中的问题,今后我们一定按照建议中的要求整改。感谢检察官这么为我们企业经营发展着想,帮助我们防范法律风险。”涉案企业负责人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说。
区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郭涛主任表示,检察院在办案时通过对犯罪事实、危害后果、主观恶性的综合评价,对案件区别对待、分类处理,避免了“单纯就案办案,办完一了百了”,为区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同时,建议涉案企业负责人加强法律学习,坚决守住合法合规办企业的底线。
人民监督员表示,此次听证会使办案过程成为了“企业有所需,检察有所为”的精准服务过程,彰显了检察机关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办案理念,提高了案件审查透明度,展示了检察温度,提高了检察公信力。
今年以来,市南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围绕“案结事了人和”目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多次参与听证,听取多方意见,深度释法说理,以公开促公正。目前已举办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控告申诉案件、司法救助案件等各类听证会30余次,努力做到“应听尽听”,实现了公开听证各业务条线“全覆盖”,让公平正义以群众可感、可触、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葛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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