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 评论员 王学义
最近,演员徐娇劝阻抽烟的新闻登上热搜。徐娇在微博上说,她在长沙一家餐厅遇到一名抽烟的男子,让服务员劝阻,该男子表示“把这支抽完”。徐娇劝阻,该男子又称“这里又没有贴禁烟标志”。徐娇拍摄视频录证据,该男子抢手机,并将烟头扔进其饭碗内,随后徐娇报警。但警方表示,长沙室内抽烟不犯法,无法对其罚款。
现在是冬天,饭店一般都关着门窗。在室内抽烟,把整个屋子弄得乌烟瘴气,让其他人跟着抽“二手烟”,这是非常不道德的。然而,这样的情景并不鲜见。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虽然有一肚子意见,但往往选择忍耐。徐娇无疑是勇敢的,她做了很多人想做但不敢或不好意思做的事,应该为她点赞。
然而,徐娇的遭遇难掩尴尬。她把自己能做的,几乎全都做了,但似乎并未得到想要的结果。有媒体记者以市民身份从长沙12345市民热线获知,目前长沙市尚未有禁止市内公共场所吸烟的专门法律条文。“对于已明确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场所,的确是禁烟的;而对于未张贴相关标志的地方,可能就没有强制性的约束。”从国家层面来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虽然对禁烟有明确规定,但仍然缺乏明确的执法主体和罚则。
出现此类问题,并非只有长沙。几年前,四川成都的一家火锅店内,一名女子和朋友制止邻桌的男性顾客抽烟,当事男子不仅不停止抽烟,还高喊“你信不信我把你手机摔掉”,并且朝女子泼水,致火锅油溅在她身上。其间,未见火锅店工作人员劝阻顾客抽烟。此事引发热议后,当地警方为双方做了调解工作,泼水者道歉并赔偿1000元干洗费。
吸烟有害健康早已是共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全面推进我国控烟履约工作,到2030年我国成人吸烟率降低到20%以下。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把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落到实处。据统计,中国目前已有24个城市通过全面无烟立法。一些城市已经走得比较靠前。比如,不久前上海九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室外二手烟控制。深圳在公共场所控烟方面的做法,尤其值得借鉴。自2019年10月1日起,深圳正式实施新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在一些经营场所可以直接罚,最低罚3000元;禁烟场所范围也扩大了,站台和地铁口“过烟瘾”也要罚。今年6月,就有报道显示有人在深圳餐厅吸烟被罚款。
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保护公众健康,本来就应该理直气壮。相关部门应该完善制度,用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来为劝阻吸烟者撑腰。同时,更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那些不顾他人健康而执意吸烟的人付出应有代价。如果不这样,那些“抢手机”的人气焰恐怕很难被压下去。
责任编辑/王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