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30日讯 高速上轿车一头撞向正常行驶的半挂车,又撞上护栏旋转180度逆向停在路中。30日,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通报了一起在济青南线黄岛段因开车走神导致的追尾事故,所幸事故没有人员伤亡。
开车犯困酿事故
11月22日下午12时35分,山东高速交警黄岛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济青南线黄岛段青岛方向84公里发生一起追尾事故,后车损坏严重,占用右侧两条行车道,影响正常通行,非常危险。巡逻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同时通知路政救援部门前往。
现场,民警看到一辆红色小轿车逆向斜着停在右侧车道内,车头损坏严重,因撞击产生的碎片散落一地,一辆重型半挂车停在不远处,车尾防撞护栏被撞坏。由于,红色轿车停在行车道内影响通行,很容易发生二次事故,民警立即指示驾驶员将车辆转移到应急车道上,因车辆损坏严重,无法启动,民警将该车推至应急车道。
经询问,红色轿车驾驶员马某,驾车从诸城出发,行驶到该路段时,犯困打盹,车辆向右侧偏移,追尾右侧车道内正常行驶的重型半挂车,巨大的撞击力,导致轿车失控,随后撞在中央护栏上,车辆发生180度翻转,最后逆向停在右侧车道内。因马某驾驶未保持安全驾驶,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疲劳驾驶“驶”不得
“春困秋乏夏打盹,睡不醒的冬三月”。犯困这件事仿佛一年四季都在伴随着我们,但人在疲劳状态下驾车,反应迟钝、判断能力下降,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高速行车前需要保证足够睡眠和良好的睡眠效果。科学安排行车时间,注意劳逸结合。注意行车途中的休息,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连续行车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夜间长时间行车,应由2人轮流驾驶,交替休息,每人驾驶时间应在 2 ~ 4 小时之间,尽量不在深夜驾驶。驾驶车辆避免长时间保持一个固定姿势,可时常调整局部疲劳部位的坐姿和深呼吸,以促进血液循环。最好在行驶一段时间后停车休息,下车活动以下腰、腿,放松全身肌肉,预防驾驶疲劳。
连续驾驶4小时未休息扣6分
对于疲劳驾驶,交警部门有严格的界定并可以对驾驶员做出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要停车休息且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公安部颁布的123号令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6分,如果驾驶的是中型以上的载客汽车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一次扣12分。(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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