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9日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宠物狗成为很多家庭的一员,给生活增添乐趣的同时,一些养犬的不文明行为,如遛狗不拴绳、随地大小便、噪音扰民等,给他人带来诸多不便,也引发出许多不必要的矛盾纠纷,在基层派出所类似的警情是屡见不鲜。
养犬噪音惹纠纷
今年2月上旬,家住城阳顺德居的李先生向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正阳路派出所社区民警王宏善反映了自己最近遇到的烦心事,春节过后楼上刚搬来了个新住户,自从入住以来,就噪音不断,家里还有两只小狗,小狗平日里白天叫、晚上叫,特别是凌晨三四点钟。加之卫生处理不当,经常搞得楼梯间污秽一片,左邻右舍都意见很多。李先生试着去沟通一下,只见到一次面,对方爱搭不理地说知道了,从物业要来电话,对方也时接时不接的,可噪音的事始终没解决。
民警登门几次终于和楼上住户见上面,原来年轻人一个人住,感觉很孤单,就从朋友处抱来两只小宠物狗,可能新环境,狗还不大适应,加上自己也是新手,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状况。一番沟通,卫生的问题是解决了,可狗狗弄出的噪音还是很频繁,楼下的邻居也气不过,只要狗狗叫,就跑上去砸门。为了彻底解决问题,民警找到物业、双方邻居,几次推心置腹的交流,对于民警给出的几个方案,主人最终选择了把狗狗们送给有经验的朋友去喂养。
狗狗“互殴”主人闹心
2月22日,春阳路一小区的物业经理突然联系上社区民警王宏善,小区两住户因“狗咬狗”产生了纠纷,因为是同单元的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希望民警能够提供帮助。民警经了解,原来是李女士在遛狗时未牵狗绳,遇到同单元的邻居出门遛狗,两只狗居然“互殴”起来。两位狗主人就赔偿问题发生了争执吵骂,不只引来了人围观、引来了物业,也引来了民警。
为了不激化矛盾,让双方冷静下来,民警从物业找来事发时的监控,和双方一起反复观看多遍,并将重点时段进行了慢放,随后逐一指出在遛狗过程中未牵狗绳的过错,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的相关知识,在民警的批评教育和劝导,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顺利达成了和解。
提醒:
1、一定要按照“一绳一套”的文明方法约束宠物,尤其是大型犬,避免近距离接触老人和孩子;
2、不要让宠物犬在路上、草坪上和公共区域随意大小便,出门遛狗请自带铲屎工具;
3、及时喂养及时遛,避免宠物因生理原因制造噪音,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小区居民的打扰;
4、乘坐电梯或在封闭环境,可能需要和他人近距离接触时,尽量抱起宠物;
5、按规定办理狗证,定期注射防疫疫苗。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宠物伤人的,依照第四十三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金;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动物防疫法》第92条规定,对饲养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可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由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代为处理。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林宁宁)
责任编辑: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