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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邱帮问|托育机构师资配备有明确规定

原创 2025-03-19 16:55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3月19日讯 今天下午,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市计划生育协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会长赵国磊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主题与网民在线交流。

民生观察员:近年来,托育行业快速发展,请问,托育机构在师资配备方面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赵国磊:关于托育机构师资配备,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对托育机构在人员配备、人员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托育机构要根据场地条件,合理确定收托婴幼儿规模,并配置综合管理、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人员。

比如,托育机构负责人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

保育人员要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受过婴幼儿保育相关培训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在乳儿班,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不低于1:3,在托小班不低于1:5,在托大班不低于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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