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5月6日讯 此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洪利做客民生在线,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与网民在线交流。
主持人:听说现在办理房屋继承登记,不需要提供继承公证书了,登记部门可直接办理相关业务,能否介绍一下房屋登记具体办理流程?
薛洪利:近年来,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探索形成了一套高效便捷的登记模式,申请人无需提交继承权公证书,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就可以办理继承登记。截至3月底,全市已累计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5万多件,为群众节省公证费用2亿多元。
一方面,我们强化服务品质。创新提出了“不动产登记+公证调查”服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公证机构辅助开展相关事实和内容调查,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大幅降低了登记风险,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我们优化办理程序。一是简流程。在收件时,同步查验非公证继承登记申请材料;在公告期,同步开展事实调查。二是简程序。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提供放弃继承公证书的,该继承人也无需到场。三是减材料。对确实难以取得有关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可以通过书面承诺方式进行替代。四是减时限。无需提交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从受理到拿证20个工作日就可以全部完成。
下步,我们将持续优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通过延时服务、帮办代办、专区服务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满意的登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