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的战略部署,立足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一批青岛市人工智能产品标杆案例。按照《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要求,参考《人工智能产品评价规范》标准等,协会现面向全市开展人工智能产品征集、遴选、发布青岛市人工智能百强产品榜单,并开展年度创新产品表彰活动。
人工智能产品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使产品具备智能行为和决策能力的各类软硬件产品。AI产品通过模拟人类的行为,如语言、学习、交流等为用户提供智能化服务,能够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力成本、优化业务流程等。
一、征集时间
2025年5月7日到6月1日
二、征集范围
(一)核心技术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算法框架、开发工具等基础层产品;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平台等关键核心技术产品。
(二)智能终端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制造装备、智能可穿戴设备、关键零部件和系统、智能计算终端、AR/VR;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无人机(船)、智能网联汽车等。
(三)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借助数字化和智能化分析,优化传统行业生产流程,提供参数监控及生产参数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面向制造业、农业、能源、交通、物流、医疗、教育、金融、文旅等行业细分场景的专用模型。
三、征集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科研院所、高校等。解决方案须已在青岛境内落地实施,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二)申报的人工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具备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对先进制造业发展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申报的人工智能产品和典型案例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征集方式
请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申报单位情况表》(附件1),依据征集种类分别填写产品信息表(附件2、3、4),材料真实承诺书(附件5),并将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报送邮箱info@qingdaoai.cn。邮件主题注明“青岛市人工智能百强产品-核心技术产品征集+单位名称”或“青岛市人工智能百强产品+智能终端产品征集+单位名称”或“青岛市人工智能百强产品+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征集+单位名称”。请于2025年6月1 日前提交。
五、联系电话
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
郝江培 18810449099 0532-57707900
刘亚君 15650180976
附件:
5.材料真实承诺书
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
2025年5月7日
责任编辑: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