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7日讯 近日,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有关规定,为助力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发展,在前期开展两批青岛市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基础上,第三批贷款贴息申报已经启动。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文化和旅游业法人单位,包括经文化和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许可经营的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民宿、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乡村旅游特色村、特色点、乡村旅游合作社)、新闻出版企业、非遗产业化企业、影视动漫制作企业、演艺院团、电影院、书店、博物馆、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文化和旅游集团公司、各类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列入国家、省、市文化和旅游业重点项目库的重点项目,均可进行申报。
申报单位需已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并实际放款、正常付息,贷款及付息时间发生在2020年1月25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贴息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且最长不超过6个月(180天)。贴息资金实行比例核定和额度控制,贴息比例为贷款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申请企业可申请多笔贷款贴息,但同一企业年度内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各申报单位需于2020年12月9日前(含当日)提交申请表电子版至qdwljcy@163.com,邮件主题、文件名请以单位名称命名。各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的集中受理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9:30-11:30,地点为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北楼2405房间。逾期不予受理,所需材料可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下载。(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马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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