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社会上有种观点,好像把父母送养老院就是子女不孝。其实,现在老人的养老模式多种多样,既可选择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选择独居或是去养老院等,各种选择没有对错之分,关键是要尊重老人的意愿。
此前,国家卫健委印发的《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也指出,尊重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尊重老人别拂逆,养老还要顺心意。周围环境要熟悉,有利认知和记忆。居住场所遵意愿,照护人员合脾气。
最好的养老就是让人舒服
最近,住在本小区的一位朋友告诉笔者,他父亲早亡,耄耋母亲留恋居住了大半辈子的房子,习惯了自己烧饭洗衣的生活,一直单独居住。近两年来,母亲身体每况愈下,4个儿子要母亲来各自家轮流赡养,可老母亲就是不肯,4个儿子随母亲的愿,轮流跟老母亲住在一起,为老人烧饭、洗衣服,晚上也跟母亲睡一房间。老人天天有人陪着吃饭、拉家常、看电视,日子过得很开心,病痛也减轻了。也许,这就是最简单的既“孝”又“顺”的诠释。
无奈下的“最佳之选”
50岁的刘红尘一直从事养老工作,他在家中是长子,下有3个妹妹,父母均已年届七旬,长期在河北沧州市献县的农村生活。多年前在北京扎根定居后,刘红尘对父母的养老问题曾有过多种考虑,首当其冲的选择就是把父母接到北京一起居住,刘红尘的3个妹妹也同意把父母接过去“轮养”。不过,因为父母对城里生活表现出的强烈不适,他们最终还是决定留在农村生活。对此,刘红尘总结:“虽然有些无奈,但直到目前看来,仍是最佳之选。”
身为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刘红尘说,在影响老人养老选择的诸多因素中,归根结底,影响最大的还是老人长期的生活环境背景。“我有一个亲戚,是高级知识分子,会说英语,子女在英国,条件很好,把她接过去住了半年就死活要回来。因为老家有各种聚会、有广场舞,有她想要的生活。”
刘红尘认为,生活环境因素的影响甚至与国家的养老方针政策相辅相成。他说,2013年是中国养老事业的一个分水岭,在这一年,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涉老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意见文件。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就是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刘红尘指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通过实施,2009年提出修改,到2012年底才完成修订,“之所以延续多年,实际上是这期间学界对于养老是家庭责任大还是社会责任大仍存分歧,最终,基于大多数中国老人长期以来的生活方式,‘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被写进法律”。刘红尘说,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主导,实际上保证了老年人至少有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和熟人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