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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人注意!2021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进入倒计时

2020-12-12 16:02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14日讯 注意!观海新闻记者12日从胶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集中缴费期马上就要截止,胶州市缴费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20日。请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及时缴纳医保费,避免因缴费不及时影响2021年的医保待遇。

一、居民医保的覆盖范围

居民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覆盖以下人员:

一是具有本市中等以下学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以及其他具有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其中非本市户籍的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需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

二是驻青高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即大学生;

三是其他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成年居民;

四是在我市长期居住的外地户籍居民,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且未在青岛市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1年度,胶州市成年居民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62元,二档和少年儿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95元,在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居住证》持有人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本市同类型同档次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

三、居民如何参保缴费

居民参保登记缴费按照以下方式:

一是成年居民和未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少年儿童,到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办理;

二是大学生和已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少年儿童,由其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负责办理。

参保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可直接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缴费。

参保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再次参保时,需补缴历年欠缴的居民医保费,并自缴费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持《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应于每年集中缴费期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集中缴费期内未办理参保缴费的,其他时间不再受理参保登记、缴费或补缴申请。(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锡复春 实习生 胡惟瑜)

责任编辑:马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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