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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没见过大麻,但你一定要远离这个标识

2025-12-20 22:49 ​海关发布  

12月10日,拱北海关所属九洲海关查获出境旅客携带含大麻成分电子烟烟油1枚,净重0.46克。

当日,九洲海关关员在九洲港口岸旅检出境通道进行监管时,对一名经海关“绿色通道”出境的旅客所携行李物品实施查验。查验过程中,该旅客神色异常,经进一步检查,在其口袋中查获印有大麻标识的电子烟1支、电子烟烟油1枚。后经专业机构鉴定,该烟油中含大麻主要成分大麻酚、大麻二酚和四氢大麻酚成分,净重0.46克。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陈海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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