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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起施行!青岛一区发布对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闭管理的通告

原创 2026-01-13 16:14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13日讯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闭管理的通告近日发布,明确封闭管理区域为城阳区夏庄、惜福镇街道辖区所有山林区域(毛公山景区开放区域、丹山建成的开放式山头公园除外),城阳街道驯虎山、凤凰山、环城林带及沿海防护林均为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封闭管理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0时起至2026年5月31日24时止。

以下为原文: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时间

2026年1月15日0时起至2026年5月31日24时止。

二、封闭管理区域

城阳区夏庄、惜福镇街道辖区所有山林区域(毛公山景区开放区域、丹山建成的开放式山头公园除外),城阳街道驯虎山、凤凰山、环城林带及沿海防护林均为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三、封闭管理规定

在封闭管理期内,除驻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闭管理区域;确需进入的,必须经城阳区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森林防火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在森林高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经批准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人员和车辆应当服从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封闭管理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监督和管理,严禁一切违规用火行为。

四、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遵守本通告。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5月31日。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伟)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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