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于文凤追讨周星驰7000万港元的投资佣金案判决,法官裁定于文凤败诉,驳回要求的同时须向周星驰支付诉讼费。
周星驰托律师传达了他的想法:自己作为案件被告,一直处于被动角色,希望在今天宣判后,这件事就此画上句号。
周星驰与旧爱于文凤在2010年分手后,遭女方入禀追讨投资物业“天比高”与大浦比华利山豪宅等利润分工超7000万港元。两人分手多久,这场官司差不多就打了多久。
于文凤在庭上表示周星驰多年前忙于事业无暇投资,因此聘请她作为投资帮手,并在2002年口头承诺会与她分账10%的利润。周星驰一方则称那只是热恋时的情话,无法律约束力,透露在交往期间已经先后送去2000万港元,并称于文凤投资失利至少1300万的事情。
最终,只有口头合约成为压倒性论据,判周星驰胜诉。律师界有人粗略计算后称诉讼费或将超过5000万港币。
两人早在1997年便成为情侣,于文凤辞去自己的工作,自愿以月薪两万元帮周星驰打理电影版权及物业投资项目。于文凤自曝在两人相处中,一起吃饭时用的是英文,以帮助周星驰训练英语口语,继而进军好莱坞。
两人在2009年经常吵架,周星驰方称看到于文凤与“廖先生”一起逛街,这才结束了二人的恋情关系。不过这一说法被原告否认。
2010年,于文凤的豪宅还在装修,周星驰将于文凤母女安排到“天比高”暂时入住,然而在几个月后,周星驰的妹妹返回住宅时发现门锁已经被换掉。于文凤的解释是,周星驰的妈妈曾闯入屋内破坏自己的物品,因此不仅换锁,而且雇佣了保安看家。
值得一提的是,周星驰的妈妈一直是两人恋情的阻力,即便于文凤帮周星驰创造财富并且人人都夸她旺夫,依旧讨不到周妈妈的欢心。后者为了避免见到于文凤,索性搬出周星驰家和女儿住。
正式闹掰后,最开始,于文凤向周星驰讨要雇佣金时,后者以“没卖(房子)怎么给你”一拖再拖,之后才改口当初的承诺是情话,不具备法律效力。
分手后,于文凤火速搭上银行家廖尧城。周星驰目前仍然单身,对此前传出的赌约失利说法予以否认。
以不专业的角度来看,在理性方面:于文凤没有合同,口头承诺很难站住脚,会输是情理之中;感性方面:周星驰承认说过那样的话,但又不肯履行,赢了官司输了人品。这场耗时数年的大官司,没有胜利者。
责任编辑:单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