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8日讯 今天下午,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刘林瑞做客民生在线,围绕“青岛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医保工作是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的民生保障事业之一。现实生活中,群众看病就医报销、产前检查和分娩住院报销及生育津贴领取、因年老和疾病完全失能失智的人员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待遇……这些场景都离不开医保。因此,医保从职能上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三大版块,涉及参保人从出生到看病就医、到失去自理能力后的照料,是一个全生命周期的保障。目前青岛医保参保人有940多万,每一个参保人都是医保部门的服务对象。
多年来,青岛医保部门以奋力解除人民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为根本目标,坚守“兜牢民生、助力发展”的职责定位,向改革要效益,向精细化管理服务要效益,稳步提升参保人医疗待遇,赋能定点医药机构高质量发展,全力守护医保基金安全,让参保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网友:青岛居民医保的日间病房报销额度是多少?
刘林瑞:按照中医优势明显、临床疗效确切、医疗费用稳定等原则,青岛先后遴选出20个病种,在全市40余家二级乙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在三级医院,每个病种纳入统筹支付范围费用限额结算标准为3000元,在二级医院按照三级医院的90%确定,即2700元。按照规定,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职工医保参保人的报销比例为75%,居民医保参保人的报销比例为65%,超出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由个人负担。参保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同一中医日间病房病种,限一次医保结算。下一步,按照省相关文件规定,市卫健委将会同市医保局印发中医日间病房文件,适时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网友:如果参加居民医保的儿童发生意外,直接去医院就医就可以报销吗?需要特殊操作或者事后处理么?
刘林瑞:在本市参保的少年儿童、大学生参保居民,发生的意外伤害门急诊费用,如果没有第三方责任,可直接在就诊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若存在第三方责任,需先行自费结算,在责任划定完毕后,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代办人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门诊病历、医疗费结算发票、费用汇总明细清单、第三人责任占比划分的法律文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等相关材料,就近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手工报销。

少年儿童、大学生意外伤害门急诊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为100元,年度内累计计算,即一个年度内只需累计一次起付标准,即使单次复查费用不足100元,只要年度内多次就诊发生的符合医保范围的费用累计超过100元,超出部分即可按9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黄飞/文 魏懋轩/图 魏懋轩 韩世琛/视频)
“民生在线”下期预告
网谈单位:市公安局
网谈时间:5月12日(周二)下午2:30—4:00
责任编辑:吕靖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