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6月9日讯 此前,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刘林瑞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青岛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介绍”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民生观察员: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不少鼓励生育的政策。咱们医保局在减轻生育经济负担、优化生育保险政策方面都有什么举措?
刘林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生育保险是维护参保女职工生育权益的一项基础性保障制度,主要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生育并发症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等费用;生育津贴是对女职业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由生育保险给予支付的生活费用。市医保部门不断优化生育保险政策,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简化生育保险办理流程,切实发挥好生育支持作用。
一、不断提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大幅度提高产前检查结算标准,早中晚期产前检查的报销标准从700元提高至1600元(2022年),不需要个人申请,分娩出院时直接报销。二是女职工分娩医疗费统筹范围内“零负担”,也就是说女职工住院分娩时,符合条件的费用不设限额、不设比例,都可以报销。三是对住院保胎以及并发症、分娩相关病种等结算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大部分病种的结算标准提高了近1倍。
2025年,共计为4.82万名参保女职工报销生育医疗费4.34亿元,支付生育津贴9.19亿元。
二、做好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保障
居民参保人没有生育保险,我们在制度设计时将其生育医疗费由基本医保进行保障,也就是由医保基金进行报销。一是住院分娩可以报销,分娩补助标准不区分孩次,统一提高至3000元(2024);二是产前检查也能按门诊统筹政策报销;三是分娩时有合并症、并发症的,住院治疗时按照医保住院报销。2025年,全市6090名参保居民享受分娩补助待遇,报销1810.31万元。
三、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报销范围
自2024年4月1日起,我市将“取卵术”“胚胎培养”等11项辅助生殖治疗项目纳入报销范围。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报销比例分别为86%、60%,年度报销限额分别达到15000元、5000元,有效缓解了这部分有生育意愿的特殊群体的经济负担。政策实施以来(截至3月),我市共为参保人报销辅助生殖费用2.88万人次、8215.85万元(职工2.77万人次、8005.69万元;居民报销1110人次,210.16万元)。
四、推动实现生育医疗费省内异地联网结算
自2025年7月25日起,我市实现了参保人(包括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省内异地分娩医疗费可以直接联网结算,包括单胎顺产或剖宫产、多胎顺产或剖宫产这4类分娩方式,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异地生育的垫资、跑腿等问题。2025年,我市异地生育结算5513人次,联网报销2632.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