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19日讯 2025年以来,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崂山区交通运输局、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持续聚焦非法营运、违规揽客、欺诈游客等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扰乱景区旅游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强化警示震慑,维护公平、有序、安全的旅游环境,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伪造景区车辆预约二维码非法牟利案
2025年8月,仰口关帝庙检查站在预约进山车辆核查工作中发现,部分游客使用伪造的预约二维码进入景区。经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机关调查,嫌疑人程某某于2025年7月23日至29日,在闲鱼网上以19.99元的价格,出售自行伪造的预约车辆电子通行单,协助游客驾车进入崂山风景区。经核实违规进入车辆50辆,非法获利993.5元,扰乱崂山风景区管理秩序。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并追缴违法所得993.5元。
案例二:网约车司机虚构代购门票诈骗案
2025年7月,游客杨女士投诉:本人通过"去哪儿网"平台预订崂山"一日游"包车服务,并将门票等款项支付给司机。杨女士实际未游览景区,且事后无法联系到司机退款。经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司机苏某某以隐瞒真相的方式将未使用的门票退票并占有票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苏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三:扰乱单位秩序案
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当事人王某多次组织人员走野路进入崂山风景区未开放区域八仙墩并收取费用。经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当事人王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崂山风景区的工作、管理秩序,构成扰乱单位秩序。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四:网约车巡游揽客案
崂山区交通运输局接到12345投诉,乘客反映鲁BD****8网约车驾驶员刘某某在崂山风景区垭口公交站牌附近线下揽客。2025年5月,经崂山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调查,刘某某驾驶网约车巡游揽客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刘某某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处罚。
案例五: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案
2025年5月,崂山区交通运输局接到崂山风景区派出所移交案件,村民温某驾驶鲁U****7小型普通客车涉嫌非法营运。经崂山区交通运输局检查发现:温某驾驶鲁U****7号小型客车于晚上八点左右从青山村接上5人准备送到客服中心,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收取5人一共80元车费。驾驶员温某不能提供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温某承认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情况属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温某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处罚。
案例六:不遵守风景区游览秩序有关制度案
2025年4月,当事人宋某某违规揽客,游说游客自驾进入景区。经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不遵守风景区游览秩序有关制度,事实清楚,违反了《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第四十七条,依据《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第六十一条,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6月,宋某某再次实施同类违规行为,带领游客车辆自驾进入景区。鉴于其在本年度内再次违规,情节较重,依据《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部分商户违规宣传报备车辆通行行为
2025年7月,王哥庄街道黄山村商户刘某、返岭村商户孙某某通过"闲鱼"网站进行违规收费预约报备;2025年11月,王哥庄街道青山村商户林某某通过网络违规收费预约报备,景区管理部门依据《严格处理违规预约行为的通知》,对上述商户分别给予停止预约一个周的处罚。2026年4月,王哥庄街道青山村商户林某某使用其他商户名义大量报备,逃避该村报备上限相关要求,经查实后对其给予停止"五一"期间预约权限的处罚。各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须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景区管理规定,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崂山风景区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欢迎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通过0532-96616服务热线等渠道举报。有关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扰乱旅游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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