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25日讯 25日上午,在第39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2025年以来青岛市检察机关禁毒工作开展情况,发布6件检察机关办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优秀案例。

发布会上,青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峰介绍了202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检察工作开展情况。2025年以来,青岛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为推动全市禁毒工作高质效发展以及“平安青岛”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
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大对相关犯罪的打击力度,2025年1月以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毒品犯罪案件80件92人,办理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115件192人,有罪判决100%。6件案事例、经验做法被上级采用、推广。
高度关注新型毒品犯罪。主动加强与侦查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2025年1月以来共办理新型毒品案件22件31人,办理的“丁某某、陈某贩卖毒品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检察优秀案例”,有力彰显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和决心。
着力提升公诉能力。结合“百庭观摩、千庭评议”活动专门组织开展毒品案件听庭评议专项活动,针对毒品案件隐蔽性强、取证难、指控难度大等特点,不断提升证据审查和出庭公诉能力,通过庭审观摩“法治公开课”,向社会有力传导毒品严打的司法价值导向。
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毒品案件
依法开展侦查活动监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性开展引导侦查工作,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活动违法、漏捕漏诉漏罪。
强化监督深度和广度。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同时,深挖洗钱线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向医疗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完善行业管理制度,有效推动精神药品行业监管规范。
注重实现监督闭环。对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涉毒犯罪嫌疑人或涉毒违法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案情47件,建议依法处置。对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需要继续执行剩余强戒期的,及时督促送交执行。对强戒所开展日常检察监督98次,探索形成青岛强戒标准化工作体系。
注重预防为主,推动全民禁毒宣教走深走实
认真落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办案、谁普法”的要求,推动禁毒宣传进社会、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大集,开展禁毒宣传工作20余次,受众超两万人,进一步增强以案释法、警示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做实青少年宣教工作。重点针对青少年群体开展禁毒法治教育,先后走进青岛市技师学院、山东科技大学、青岛育新小学等,开展禁毒法治座谈和“毒品犯罪防治”专题普法宣讲,检校确定禁毒宣传志愿者联合培养计划,积极引导青少年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毒品和药物滥用。
充分发挥新媒体影响力。全市检察机关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平台,发布52篇原创禁毒宣传新媒体作品,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发布会上,发布了6件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优秀案例,涵盖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运输毒品、新型毒品、洗钱等六类毒品犯罪重点类型,介绍了检察机关积极引导侦查取证、精准指控犯罪、做好禁毒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举措。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紧盯新型毒品、麻精药品、网络交易等重点风险领域,持续提升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法治青岛贡献检察力量。
此次发布的案例是——
案例一:
江某某贩卖毒品、洗钱案
——积极引导侦查取证 精准认定洗钱犯罪
江某某在贩卖毒品过程中,利用杨某某、王某某等人支付宝、微信账户收取毒资,并通过将毒资在不同账户中转账的方式掩饰毒资来源。市北区检察院重点围绕毒品交易联系细节、毒品来源、毒资流向,引导公安机关取证,查明江某某故意混同资金来源以洗白毒资,涉嫌洗钱犯罪的事实,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依法予以追诉,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彰显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全链条高压严打的坚定立场。
案例二:
牟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
——聚焦容留权责认定 做实禁毒后半篇文章
牟某某以其个人名义到青岛市某酒店办理入住登记,并在入住房间内多次容留许某某、曲某某吸食冰毒。崂山区检察院审查后,依法认定行为人入住酒店、公寓、民宿等场所后,对上述场所具有管理、支配权,在此容留他人共同吸食、注射毒品的,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容留”,应予以惩处。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检察机关依法提出加强治安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在相关场所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督促经营主体建立可疑人员报告工作机制,推进毒品犯罪预防落地落实。
案例三:
杨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持续做好释法说理 不让一粒毒籽落地生根
杨某在家门口自家菜地非法种植罂粟苗1149株。被查获后,杨某拒绝主动铲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后强制铲除。经检测,上述罂粟苗中检出罂粟成分。针对杨某“种植少量罂粟自用不违法且可以拒绝铲除”的错误认知,胶州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持续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促使杨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从到案之初的拒绝认罪到最后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注重以案说法,在社区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破除群众对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性质的认知误区,筑牢全民禁毒思想防线。
案例四:
齐某某贩卖毒品案
——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提升公众禁毒防毒意识
齐某某明知依托咪酯已被列入管制毒品目录,仍向李某某出售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李某某购买后吸食。平度市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电子数据与物证,固定行为人主观明知的证据,成功指控、定罪。针对新型毒品通常以“电子烟”、“糖果”、“保健品”等进行伪装难以识别的特点,检察机关综合开展禁毒知识进公园、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开展新型毒品犯罪预防宣传,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
案例五:
王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
——严把证据精准指控犯罪 筑牢网络禁毒防线
王某某在网上发布毒品照片吸引买家,吸毒人员矫某某与其网上联系欲购买冰毒,王某某自外地驾车至青岛贩卖给矫某某冰毒24克。李沧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结合网络发布信息、跨省运输的案件特点,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行车轨迹、资金往来等客观性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条,依法追诉运输毒品犯罪。为筑牢网络禁毒防线,检察机关坚持“打源头、断通道、控网络”工作思路,联动公安、网信等部门,强化网络监管,切断毒品犯罪的网络传播链条。
案例六:
丁某某、陈某贩卖毒品案
——依法打击麻精药品犯罪 全力筑牢青少年防护屏障
丁某某、陈某多次从药店购买管制精神药品右美沙芬后,先后九次贩卖给七名青少年吸毒人员。黄岛区检察院通过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证实二人明知右美沙芬滥用危害性、被列管原因和购买人员追求精神刺激的非医疗用途;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准确认定陈某构成共同犯罪,并依法追捕漏犯陈某。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麻精药品管理漏洞,检察机关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构建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针对青少年滥用麻精药品问题,开展青少年禁毒法治宣传,有效引导青少年筑牢防毒拒毒思想防线。(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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