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
集聚区范围的批复
临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扩区的请示》(临政报〔2026〕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外贸业态创新发展需求,进一步放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政策效应,拓展外贸发展空间,原则同意你市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集聚区范围调整。
二、调整后,共分三个区域。一区占地面积570亩,四至范围为东至临西十路、南至涑河北街、西至临西十一路、北至聚才二路;二区占地面积283亩,四至范围为东至临西十一路、南至聚才六路、西至临西十二路、北至聚才七路;三区占地面积450亩,四至范围为东至临西十路、南至聚才三路、西至临西十一路、北至双岭路。
三、你市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主体培育,优化外贸服务,加强风险防控,推动试点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省商务厅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和协助地方解决试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省有关部门(单位)要支持创新、审慎包容,进一步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吕靖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