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观海新闻客户端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商务部、海关总署: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2026-07-10 17:07 商务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氦气(海关商品编号:2804290010)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6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王逸群

0
最热评论
热门评论
来说两句吧...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