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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邱帮问|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强制参保范畴

原创 2026-07-16 15:42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7月16日讯 今天下午,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刘建华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税收 法治 公平”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民生观察员:最近人社部、税务总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围。随着人口老龄化与延迟退休改革推进,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请您介绍下有关情况?

刘建华:《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超龄劳动者权益的部门规章,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一大亮点是明确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强制参保范畴,有效解决了超龄劳动者的工伤保障难题。

青岛税务局高度重视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工伤权益。2024年我局会同山东省人社厅等部门制发《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超龄人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截止2026年6月底,已有5.7万超龄人员通过税务部门缴纳工伤保险并获得了工伤权益保障。这次《暂行条例》的颁布,将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要求由“可以”修改为“应当”,从制度层面对超龄人员工伤保障进行了重大升级,既为广大超龄劳动者带来更为全面的权益保障,也为企业降低了潜在的用工风险。

下一步我们积极落实上级部署,一是主动对接,会同省人社厅等部门研究制定落实政策,确保惠民政策衔接有序;二是加强宣传,针对超龄人员较多的行业企业开展广泛宣传,确保政策直达快享;三是优化服务,根据政策调整升级电子税务局功能,进一步提升操作便利度和缴费体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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