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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门诊慢特病费用超出限额后,基层医院还能报销

原创 2026-07-30 16:36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30日讯 近日,观海新闻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该局聚焦慢病群体保障需求,切实减轻门诊慢特病参保患者长期治疗的医疗费用负担,优化完善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按照参保类别、医疗机构等级实行差异化保障,精准筑牢慢病患者医保兜底防线。

“之前以为慢特病年度额度用完就只能自费了,没想到在家门口的社区医院拿药还能接着报销,实实在在给我们慢病患者减了负担!”家住西海岸新区的刘女士说。

根据我市医保待遇政策,门诊慢特病费用超出年度病种限额标准后,并非全部由个人自费。职工参保人门诊慢特病定点在一级及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的,超出限额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按70%比例报销;定点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超出限额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按50%比例报销,满足慢病患者持续治疗需求。

居民参保待遇向基层倾斜,定点在一级及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超出病种限额的合规医疗费用按30%比例报销;定点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超出年度病种限额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该政策实施以来,有效覆盖全市门诊慢特病参保群体,在推进分级诊疗的同时,切实降低了慢病患者长期治疗的经济压力。此外,青岛医保同步依托“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线上平台、全市264家医保工作站构建“15 分钟医保服务圈”,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让参保群众就近知晓政策、便捷享受待遇。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优化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政策,细化政策宣传举措,不断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在严守医保基金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以更精准的保障、更贴心的服务,切实守护慢病群众健康福祉,持续提升参保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黄飞)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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