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观海新闻客户端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更好满足初创企业及创业团队的需求,青岛发文支持孵化器高质量发展

原创 2026-07-30 16:45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30日讯 日前,市科技局印发《青岛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立足青岛“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和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发展需求,多措并举促进我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含加速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孵化科技型企业、弘扬企业家精神为宗旨,为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经营设施、创业辅导、技术支持、市场拓展、投资融资、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其主要功能是,围绕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成长需求,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提供全周期、专业化孵化服务,营造创新创业生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降低创业风险,促进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办法》明确,市级孵化器实行达标认定,除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较强的孵化服务能力外,还应该具备多种条件:具有稳定清晰的孵化场地,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具备职业化运营团队,团队负责人具有相关产业背景、创业投资、技术洞察、企业管理等方面丰富经验;配备较强的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创业导师,专职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创业导师;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占比不低于20%;上年度通过单独或出资合作设立的孵化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完成股权投资且确权实缴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或上年度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20%……

市科技局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市级孵化器认定工作,并且对其每年进行绩效评价,引导孵化器做优做强。绩效评价围绕孵化器的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反映孵化器建设、运营和发展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用于指导孵化器提升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撑政策制定和动态管理。

《办法》进一步强调, 孵化器应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广泛引进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机构,配备专业条件,为初创企业及创业团队提供高附加值的孵化服务;主动对接跟踪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技术源头,建立和完善早期“硬科技”创新项目的发现、评价、筛选、培育机制,积极开展垂直孵化、深度孵化、超前孵化;加强创业辅导,加大早期项目投资,精耕细作,精益求精,探索创业孵化服务新机制、新模式,更好满足初创企业及创业团队的需求。(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耿婷婷 实习生 韩玥)

责任编辑:刘聪聪

0
最热评论
热门评论
来说两句吧...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