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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打工人,如何确定加班工资基数,加班工资怎么算?官方回复来了!

2020-12-31 15:51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31日讯  2021年元旦将至,很多企业可能会为了能在年前完成项目选择加班,那么2021年元旦放假加班费如何计算?观海新闻记者31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加班工资的发放职工应该注意这些问题:

一、元旦法定节假日共为几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明确,2021年元旦放假休息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3日。其中,1日为国家法定休假日,2日、3日为休息日。

二、如何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计算劳动者休假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三、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1月1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元旦假期期间,如安排加班,应支付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月2日、3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计算的具体公式为:

1月1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21.75×300%。

1月2日、3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21.75×200%。

四、计件工资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后,企业安排加班的,1月1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1月2日、3日,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 1月1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其他时间上班,要看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的总的上班时间是否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出的部分,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五的工资报酬。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适用加班费相关规定。

五、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办?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建议,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还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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